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中心试剂、耗材等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持续推进试剂、耗材挂网阳光采购和规范采购,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0〕62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拟定于2023年4月公开选取试剂、耗材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在2022年3月24日前将参选试剂、耗材品种、相关资质等资料(附件1)书面提交到荣县疾控中心行政办公室,审查合格后作为备选试剂、耗材供应商,过期未提交相关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参选。
为保证我中心2023年度试剂耗材供应商选取工作的正常进行,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凡试剂、耗材供应商擅自到本中心推广宣传、干扰正常选取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年度参选资格。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的,取消其后续年度的参选资格。咨询投诉电话:0813-620151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参选试剂耗材供应商选取相关资质材料清单
特此公告
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试剂、耗材供应商选取相关资质清单
一、准入条件
(一)按规定已实行挂网采购的体外诊断试剂、耗材等产品须为已进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目录;
(二)按规定还未实行挂网采购的体外诊断试剂、耗材等产品相关资质齐全即可参选。
二、参选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参考
1、企业简介;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新版);5、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及开票信息;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7、试剂、耗材出库单、收货确认单、发票样张、销售合同模板;8、印章备案表;9、廉洁自律承诺书;10、售后服务承诺书;11、产品质量保证协议;12、经营质量管理协议;13、生产企业产品授权销售(代理)公司委托书,销售(代理)公司业务员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14、销售(代理)产品目录;15、年度框架协议;16廉洁购销协议。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法定鲜章,装订成册,15至16项单独分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