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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疾控中心顺利通过自贡市卫生局
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审查
荣县疾控中心根据自贡市卫生局医政科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要求,由市卫生局医政科组织的专家评审组共4人,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24号)和《四川省卫生厅可感染人类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规定(实行)》的要求,对中心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结核病实验室进行了备案审查。
市卫生局组织的评审专家对我中心的三个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从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硬件设施、防护设备、废物处理等方面进行了审查,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询问工作人员。一致认定中心领导得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职责分工明确,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能够按照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执行,在管理、预案、评估、个人防护及布局流程等方面符合规范要求。并于9月4日发函(自卫办函[2014]31号)批准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三个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
201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