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疾控中心开展艾滋病实验室
检测点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艾滋病检测工作,市、县疾控中心于2012年4月18日至4月20日共同对我县10家艾滋病检测点实验室进行督导检查。市疾控中心检验科何小东科长,确证实验室负责人王东勇,县疾控中心主任,副主任等参加了检查。检查组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听、问、查、看等方式,对实验室人员及其资质、实验室分区及配置、实验室仪器设备、文件及记录、实验室生物安全、样品及试剂等六大类,共14条进行了逐项检查。并现场查看实验室基本情况,审查了实验室SOP文件,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查阅了与HIV检测工作有关的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检查组认为我县各检测实验室基本能够按照《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标准操作程序,检测人员能持证上岗,实验室技术能力和硬件设施基本能够满足检测需要。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首先各检测实验室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有些比较偏远的地区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生物安全意识不到位。其次我县还有一些具有助产技术资格或已经开展外科手术的单位还未建立HIV检测实验室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按照检查报告中所提出的缺陷问题举一反三地认真进行整改;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和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尤其是实验室生物安全和质量控制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标准规范文件;四是加强文件和记录的控制,增加原始记录信息量;五是加强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备份,建立管理、保存、调阅的管理制度,按照艾滋病管理规范严格保存。六是及时向疾控中心检验科报送月、季、年报表;七是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我县卫生医疗机构建立HIV检测实验室的督促和指导。
通过对我县HIV检测实验室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规范了HIV抗体检测工作程序,提高了检测工作质量,使我县艾滋病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得到积极推进。(供稿:检验科)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