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欢迎光临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保障儿童身体健康

时间:2008-08-29 09:14
来源:
作者:
浏览:2150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保障儿童身体健康

 

儿童计划免疫规划是确保儿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为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国家规定,从200871,将儿童免疫规划的6种疫苗预防7种传染病扩大到14种疫苗预防15种传染病,所有纳入扩大免疫规划的适龄儿童疫苗接种全部免费

扩大免疫规划后疫苗种类、接种对象及预防疾病情况

疫苗名称

接种对象月(年)龄

接种剂次

可预防疾病

卡介苗

出生时

1

肺结核

乙肝疫苗

016月龄

3

乙型肝炎

脊灰疫苗

234月龄,4周岁

4

脊髓灰质炎

百白破疫苗

345月龄,18-24月龄

4

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白破疫苗

6周岁

1

白喉、破伤风

麻风疫苗(麻疹风疹疫苗)

8月龄

1

麻疹、风疹

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18-24月龄

1

麻疹、风疹、腮腺炎

乙脑减毒活疫苗

8月龄,2周岁

2

乙型脑炎

A / (A+C)群流脑疫苗

6-18月龄/3周岁,6周岁

2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乙脑灭活疫苗

8月龄(2剂次),2周岁,6周岁

4

乙型脑炎

甲肝灭活疫苗

18月龄,24-30月龄

2

甲型肝炎

出血热疫苗

根据疫情情况或上级安排

0天,14天,6

3

出血热

炭疽疫苗

根据疫情情况或上级安排

1

炭疽

钩体疫苗

根据疫情情况或上级安排

0天,7-10

2

钩体

                                                            

: 1、出血热疫苗:只针对流行地区的16-60周岁人群;

2、炭疽疫苗:只针对炭疽疫情发生时,病例间接接触者、病畜间接接触者及疫点周围高危人群(病人及其直接接触者不能接种);

3、钩体疫苗:流行地区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岁高危人群。

☆ 接种人群的年龄界定

新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其接种对象为规定时间起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各剂次月(年)龄的儿童,具体为:

麻风疫苗:2007111日后出生的儿童

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200671日后出生的儿童

乙脑减毒活疫苗:2007111日后出生的儿童接种两剂次(8月龄,2岁),2006712007111日间出生的儿童,接种1剂次(2岁)

A群流脑疫苗:200711后出生的儿童接种两剂次

A+C群流脑疫苗:200571后出生的儿童接种两剂次(3岁、6岁),200271200571间出生的儿童接种1剂次(6岁)

甲肝减毒活疫苗:200711日后出生的儿童接种1剂次

以上年龄段均为免费接种,如不属于该年龄段的对象接种此类疫苗,实行自愿收费接种。

电话:
0813-6201511
6208004
地址:四川荣县旭阳镇招凤街45号
邮编:6431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端
Copyright © 2002-2026 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18019405号-2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